附件3、志愿者例会制度
时间:2020年4月19日 点击:1704
鹭岛消防志愿服务队
志愿者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鹭岛消防志愿服务队各部门、各行政区域应急站、各服务点的协调沟通,促进消防志愿者组织建设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推动鹭岛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志愿服务队工作例会
(一)服务队工作例会由队长(或委托秘书长)负责召集;
(二)例会参加人员为:队委;视情况可邀请各部门负责人、各行政区域应急站长和各志愿服务点负责人参加;
(三)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六,具体时间按通知为准。
(四)例会的主要内容:
1、汇报总结上月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本月工作计划;
2、分析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意见和措施;
3、研究人事调整、制度修订、奖惩等重大问题;
4、开展相关学习和培训。
二、消防志愿者各处室工作例会
(一)各处室工作例会由各负责人(或委托他人)负责召集;
(二)例会参加人员为:部长、副部长、工作人员;
(三)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各处室自行确定。
(四)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服务队的工作部署、文件精神;
2、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
3、部署本月工作任务;
4、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予以协助解决;
5、开展学习和培训。
三、消防志愿者各部门、各行政区域应急站、各志愿服务点工作例会
(一)各部门、各行政区域应急站(分队)、各志愿服务点工作例会由各部长、各行政区域应急站站长(分队长)、各志愿服务点负责人(或委托副职)负责召集;
(二)各部门、各行政区域应急站(分队)、各志愿服务点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各副部长、各行政区域副站长(分队长)、各志愿服务点志愿者;
(三)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各行政区域负责人、各服务站自行确定;
(四)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服务队的工作部署、文件精神;
2、各行政区域负责人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
3、部署本月工作任务;
4、及时了解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予以协助解决;
5、开展学习和培训;
6、对本月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工。
四、例会的相关要求
(一)在例会召开前,应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二)对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在例会上应本着“群策群力、民主集中”的原则共同商量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会议应指定专人在会后做专门研究,在下次再提出讨论。
(三)无特殊情况应准时出席例会,不得迟到和提前离会。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例会者,应事先向例会召集人请假。
(五)会议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
(六)工作例会,应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服务队统一发放,用完后统一存至服务队总务部备查、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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