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防协会

附件2、组织机构及职责

时间:2020年4月19日   点击:1551

鹭岛消防志愿服务队

组织机构及职责

 

  鹭岛志愿服务队活动的指导机构为厦门市消防协会,是厦门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合法志愿团体。

  厦门市消防协会下属鹭岛消防志愿服务队作为今后消防志愿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机构。

  服务队组织架构:荣誉队长1人、顾问若干人、队员代表大会;队委会5人(1名队长、3名副队长、1名秘书长)、秘书处、后勤处(由秘书长负责),其中秘书处由外联培训部、总务部、活动策划部、宣传部、兴趣文艺部5个部门组成,后勤处由会计核算部、资金管理部、物资采购部3个部门组成,行政区域应急站(分队)、志愿服务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一、队员(代表)大会职责

  一)制定或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队委委员;

  (三)审查队委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本服务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审查有关重要议案。

  二、队委会职责

  (一)执行队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服务队工作计划;

  (三)领导本服务队隶属机构开展活动;

  (四)总结服务队工作,向下届队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和建议;

  (五)筹备召开队员(代表)大会;

  (六)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七)决定队员的吸收或除名;

  (八)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九)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分支机构组成人员的聘任;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队长职责

  (一)负责服务队全面工作;

  (二)主持队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队委会;

  (三)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对外交流并代表本队签署各项重要文件;

  (五)推荐秘书长和副队长的聘免;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副队长职责

  (一)负责各行政区域应急站、志愿服务点的现场视察和组建并报队委会审批;

  (二)负责指导所分管的部门、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队长工作,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秘书处职责

  (一)秘书长职责

  1、主持协调各机构(部)开展日常工作;

  2、拟订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报队委会审批;

  3、向队委会提议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各机构(部)负责人的聘免;

  4、向队委会提议各机构(部)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辞退;

  5、向队长和队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6、完成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秘书长职责

  1、协助秘书长做好各机构(部)日常开展工作;

  2、分管外联培训部日常工作;

  3、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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