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防协会

厦门市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指南

时间:2015年4月17日   点击:1084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进行自救和应急疏散的能力,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的稳定,厦门市消防协会从2009年12月开始面向全市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一)培训范围: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培训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其他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收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政府纠风办 福建省企业减负办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13]302号)批准,厦门市消防协会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95元,包括授课费、教材资料费、场租费、消防演练操作材料等费用。

三、培训报名

         目前协会只接受单位的统一报名,请需要培训的单位在厦门消防协会网的消防安全培训指南中下载附件1《消防安全培训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附件1《消防安全培训报名表》报厦门市消防协会(发电子邮件报名),协会办公室将根据课程安排电话通知报名单位培训的时间和地点。

     培训人数超过60人,可以预约到单位所在场地培训。

        单位接到报名确认电话后,由委托培训单位向协会统一交纳培训费用(培训费每人95元)。

        费用可采用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转账、存款账户信息:----收款:厦门市消防协会;开户行:工商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帐号:4100023309224873814)。

        培训报名电话:5096119,5093119;联系人:冯老师、李先生。

        消防协会电子信箱:xmxfxh@126.com

        消防协会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育秀里住总佳苑191号1403室。

四、组织培训

         参加培训的单位请根据培训受理单组织本单位培训人员按约定时间到海沧马青路市消防教育训练中心(过海沧大桥往角美方向第一个公交车站石塘站下车,841、842、846、843、855、857、859、856路公交车可达;下车后往角美方向300米红绿灯右侧)接受培训。

        培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协会将视其主动放弃参加相应的培训。

        培训结束后协会将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课时分20分,合计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可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

        协会已向消防支队有关部门申请,将协会培训考试与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考试结合起来。

        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在理论考试5个工作日后,凭培训费发票复印件到消防协会办公室领取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表(单位)。

 

厦门市消防协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

 

        附件厦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报名表.doc

 

厦门市消防协会 xmxfx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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