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防协会

地震安全手册(七)——地震次生灾害的防范

时间:2014年11月21日   点击:5298

第 七 章

地震次生灾害的防范

地震次生灾害一般是指地震强烈震动后,以震动的破坏后果为导因而引起的一系列其他灾害。

如:地震发生后,可能引起火灾、毒气污染、细菌污染、放射性污染、滑坡和泥石流、水灾;沿海地区可能遭受海啸的袭击;冬天发生的地震容易引起冻灾;夏天发生的地震,由于人畜尸体来不及处理及环境条件的恶化,可引起环境污染和瘟疫流行等等。

 

第一节  地震次生灾害的种类

地震发生后,可能引起火灾、毒气污染、细菌污染、放射性污染、滑坡和泥石流、水灾;沿海地区可能遭受海啸的袭击;冬天发生的地震容易引起冻灾;夏天发生的地震,由于人畜尸体来不及处理及环境条件的恶化,可引起环境污染和瘟疫流行;另外,震时有的人跳楼,公共场所的群众蜂拥外逃可造成称为“盲目避震”的摔、挤、踩等伤亡;大地震后由于人们的恐震心理、地震谣传或误传,还可出现不分时间、不分地区“盲目搭建防震棚”灾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一些新的次生灾害也可能出现,如高层建筑玻璃损坏造成的“玻璃雨”灾害;信息储存系统破坏引起的称为“记忆毁坏”灾害等。

第二节  城市地震次生灾害

  地震火灾产生的原因

(1) 炉火引起火灾。炉火包括民用炉火和工商业用炉火。由于地震震动,炉具倾倒、损坏引起火灾。目前,该类火灾在我国占主要比例。

(2)电气设施损坏引起火灾。强烈地震时,电气线路和设备都有可能损坏或产生故障,有时还会发生电弧,引起易燃物质的燃烧,产生火灾。

(3) 化学制剂的化学反应引起火灾。化验室、实验室、化学仓库里的化学品剂品种多、性质复杂。强烈地震时,各种品剂产生碰撞或掉在地上,容器或包装破坏,化学品剂脱出或流出。有的在空气中可自燃,有些性质不同的品剂混在一起而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或爆炸。

(4) 高温高压生产工序的爆炸和燃烧。有些生产工序,特别是化工生产中的聚合、合成、磷化、氧化、还原等工序,一般都具有放热反应和高温高压的特点,极易产生爆炸和燃烧。由于地震时往往停电、停水,正在进行生产的工序,由于停电造成停止搅拌和失去冷却水的控制,温度和压力骤然上升,当超过反应容器耐温耐压极限时,就可产生爆炸和燃烧。

(5) 易燃、易爆物质的燃烧和爆炸。易燃易爆物质有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主要有天然气、煤气、沼气、乙炔气、石油类产品、酒类产品、火柴、弹药等。地震时,盛装上列物质的容器可能损坏,物品脱出或泄出,如遇火源,即可起火。有些物质,如火柴、弹药,怕碰撞。地震时,由于撞击和摩擦,这些物品可产生爆炸和燃烧。有些液体,如石油,地震时油管或容器的损坏,液体的高速流动,产生很高静电,在喷入空间时,与某种接地体之间形成很高的电位差,引起集中放电,引燃液体形成爆炸。该类火灾往往规模大,损失严重。

(6) 烟囱损坏。强烈地震对烟囱的破坏是很大的,由于烟囱破坏,烟火很容易冒出炉外引起火灾。

(7) 防震棚火灾。防震棚火灾是震区的一种较普遍的火灾,其产生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防震棚多是简易临时建筑,搭建很快,很少考虑安全防火措施。建筑材料一般为笆、苇箔、油毡及塑料布等易燃材料。防震棚内空间小,各种物品靠得很紧,火种易于传播。防震棚密度很大,消防通道狭窄,又没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一旦着火,不易扑灭,易形成“火烧连营”,造成重大损失。

另一方面,主要是人们缺乏防火知识,思想麻痹,用火不慎造成的。

 

  毒气、细菌、放射性污染产生的原因

毒气污染、细菌污染和放射性污染是城市潜在的次生灾害,其产生原因比火灾简单得多。一般局限于生产、储存及使用这些物质的部门,涉及面较小。它们的产生一般来自两个方面:①生产车间破坏、储存容器损坏;②生产或使用时的失控造成。

 

  “盲目避震”灾害产生的原因

“盲目避震”灾害也是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一个较普遍的地震次生灾害。除了客观原因外,其主要原因是,人们缺乏地震知识,恐震心理严重,地震时惊慌,不正确地采取避震措施造成的。

第三节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灾害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丘陵和比较崎岖的高原占全国总面积的三分之二。这些地区地震时一般都伴随不同程度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它是一类严重的地震次生灾害。

崩塌是陡坡上大块的多裂隙的岩体在地震力或重力作用下突然崩落的现象。滑坡是斜坡上不稳定的土体 (或岩体) 在地震力或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滑动面 (滑动带) 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崩塌实际上是滑坡的一种特殊情况,因此,本节不再单独说明崩塌的问题。泥石流是山地在地震力或重力作用下暴发的饱含大量水、泥、砂、石块的洪流。本节仅就地震作用下产生的滑坡和泥石流(称为地震滑坡、泥石流) 进行介绍和讨论,而自然滑坡和泥石流不予赘述。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的特征

地震对滑坡、泥石流的作用在于,触发滑坡、泥石流的滑动或流动,促进滑坡、泥石流的形成。其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地震力的作用使斜坡体承受的惯性力发生改变,触发了滑动和流动。

(2) 地震力的作用造成地表变形和裂缝的增加,减低了土石的力学强度指标,引起了地下水位的上升和径流条件的改变,进一步加剧了滑坡、泥石流的形成。

(3) 地震触发的崩塌、滑坡、冰崩、雪崩、堤坝决崩以及其他水源的变化等为泥石流提供大量的松散固体物质和水源,进一步扩大了泥石流的规模。

地震触发和促进的作用,造成了两种类型的滑坡和泥石流。一方面,由于地震的触发作用,震时出现大量的滑坡、泥石流;另一方面,地震使斜坡产生新的破坏,促使滑坡继地震后陆续发生,称为后发性滑坡、泥石流。地震滑坡、泥石流因地震的类型、强度等特性表现出鲜明的特点。

一个地震区的地震活动有高潮期和平静期,呈现明显的周期性。地震的周期性带来了滑坡和泥石流活动的周期性。

1.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与地震震级、烈度的关系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的活动与地震震级、烈度具有明显的关系。根据以往几次强震调查和近年多次强震调查统计,滑坡和泥石流多发生在Ⅶ度及以上地区。仅在特殊情况下,Ⅵ度区才发生滑坡和崩塌。一般地说,5级左右的地震可以诱发滑坡和泥石流;5级地震诱发滑坡和泥石流的区域可达100多平方公里。8级以上的地震,诱发的滑坡和泥石流的区域可达几万平方公里。在相同条件下,地震震级越大,诱发滑坡和泥石流的面积也越大。

2. 地震类型与滑坡和泥石流的关系

“震群型”的地震比“主震-余震型”的地震诱发的滑坡、泥石流要多,规模要大。“震群型”的特点是地震能量分多次释放。第一次地震地表产生破坏之后,紧接着第二次、第三次地震,产生的破坏要严重得多,所以形成的滑坡和泥石流要多而大。

3.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规模大、形成时间短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与自然滑坡、泥石流相比规模大,形成时间短。一般滑坡和泥石流发育过程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几十年到几百年),有明显的阶段性。而地震滑坡因地震的突发作用,使处于极限平衡或接近极限平衡的山坡在刹那间就完成裂缝、下滑的全过程。而地震泥石流也是在震时或震后降雨时迅速暴发。

4. 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延续时间长,反复性大

一次强震之后发生大量的滑坡和崩塌,滑坡、崩塌为形成大型的泥石流提供了物质来源。泥石流在流动的过程中对河床进行下切,两岸进行冲刷和刮挖,这样使边坡又失去平衡,产生新的滑坡。这样循环反复互为因果,因而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延续时间长,从地震开始, 一直延续到次年乃至于数年之内。

 

  地震滑坡、泥石流对策

地震滑坡、泥石流灾害分布广,且多发生在人口稀少地区,工程治理困难。防治地震滑坡、泥石流灾害应贯彻躲避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长远的措施和短期的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制定对策。

1. 长远对策

为防治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的危害,从战略角度考虑应科学地开发山区和建设山区,保护山区林业。

(1) 合理地进行震区工程建设。震区工程建设,如修建铁路、公路、桥梁、工厂、矿山、水库、城镇等,应合理地进行。工厂、城镇尽可能选在开阔的盆地和平原上,绝不能建在滑坡体上;铁路、公路、桥梁、车站应尽量避开滑坡和泥石流的活动范围。在设计上尽可能少对边坡进行开挖或不开挖。矿山必须进行科学开采,在开采中要有排水措施。矿渣、废土堆放在少水、低洼的开阔地区,严禁盲目乱开、乱采和乱堆废矿渣,以防止破坏山体的稳定性。

(2) 植树种草,保护植被。植树种草,保护植被是防止水土流失的一种有效方法,它不仅可以防止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植树造林应贯彻乔木林和灌木林相结合,草被与植树相结合,因地制宜,根据土质条件和气候特点选择适当造林方法,科学种植,精心管理的方针,各地方政府统一规划,分区、乡、村包干,保证植树造林的进行。当前尤应搞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消灭病虫害、防止森林火灾等工作。

草被,在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因雨量较多,湿润的山坡和泥石流地区,只要加强管理就能自然恢复。在雨量较少、气候干旱的西北、华北地区的滑坡和泥石流区,草被自然恢复时间较长,应选择合适的草种进行培育。在裸露地区和干旱地区,造林难以成功,往往要先恢复草被,以草护苗;改变不利的幼苗生长地条件,提高树苗成活率。

2. 中期预报后对策

中期预报的地震危险区内应进行滑坡、泥石流的调查勘测,圈定危险区,制定防治规划,对一些重要的危险区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

(1)进行滑坡和泥石流的危险性调查,制定防治规划。应对预报区进行一次普遍的地质调查,圈定滑坡、泥石流可能发生的危险区段,并对未来发震时滑坡、泥石流的规模、大小进行预测。对重点的、可能的滑坡、泥石流进行系统的测量,制定防治和震后应急救灾的规划。

(2)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的工程治理:中期预报后,应根据滑坡调查的情况,对重要建筑:如水库堤坝、人口密集的村镇、交通干线及枢纽等附近的具有滑坡、泥石流潜在危险性的区段进行工程治理。

地震滑坡的工程治理:分为减滑工程和抗滑工程两类。减滑工

程的目的在于改变滑坡的地形、土质、地下水等状态,就是改变其自然条件,而使滑坡运动停止或缓和;抗滑工程则在于利用抗滑的工程建筑来阻挡全部或部分滑坡,减轻或免于地震滑坡灾害。其主要措施为:

● 排除地表水。雨水、泉水、池沼、水库、渠道的渗透,可使滑坡激化,所以必须防止水的渗透。

防渗处理是对边坡的坡顶及坡面进行被覆处理。在透水性强的地段,应对已发生的裂缝,用黏土或水泥浆填充,并用薄膜覆盖;在透水性弱的地段,对重要部位也应采取防渗处理。

水沟排水工程是把滑坡区内的雨水迅速地汇集,排除到滑坡区外的方法。水沟分集水沟和排水沟两类。集水沟是以沟渠为主,横贯斜坡,汇集雨水和地表水;排水沟为将汇集的水排出滑坡区。排水沟应采用较陡的坡度,保证排水要求,每20~30米设计一个联结点,在松软的地层中采用固定排水管线 ;排水沟的末端要置墙。

● 排除地下水。按地下水埋藏深浅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于地表以下3米的浅层地下水,可采用暗沟和明沟结合排水。暗沟也分集水暗沟和排水暗沟。一般每20~30米设计一个集水池或检查井。对于3米以下地下水,采用钻孔排水。3~5米的地下水采用水平钻孔排水,5米以下的地下水采用斜孔排水。孔径一般采用60毫米的钻头为宜。可同时布设2~3层钻孔,不仅排除深层水,也可以排除浅层水。地下水从其他区域沿着含水层或其他通道大量流入滑坡区时,应在滑坡区外设置地下水截水墙,将流入滑坡区的地下水予以截断,并用钻孔诱导排出地表。这种方法选择位置要适当,否则会导致滑坡的加剧。

● 削方减重法。主要用于小型滑坡。在掌握滑坡的规模,滑坡面的分布及地震时可能滑动的情况后,削去滑坡后部的土体,前沿只能填土夯实。

● 抗滑桩。在滑坡前沿用钻头垂直地穿过滑动面,再插入钢管或工字钢,桩基应打入滑面以下三分之一;也可以用直径1.5~2.0米的竖井来代替钻孔,井中全部要用钢筋混凝土充填。抗滑桩既有抗滑阻挡作用,又有铆固增加预应力的作用。

● 挡墙滑坡。前沿挖开后,以网架方式建筑钢筋混凝土墙作为滑坡前沿反压填土的支挡工程,以稳定单个滑坡体,同时对上部斜坡的滑动块体也起到稳定作用。

● 河流建筑物。由于河流的侵蚀,河床下切,河岸遭受冲刷,损害坡体的稳定,往往在地震时发生滑坡。可采用防护堤护岸,加固河床或用导流工程防止河流对河岸的冲刷,保护岸坡的稳定。

地震泥石流灾害的工程治理:这里应强调指出,治理泥石流是

一项十分艰巨、耗资巨大,而且至今尚未完全解决的难题。因此,在泥石流活动区修建居民点、工矿企业、交通干线等,都以躲避为上策。在无法躲避,必须在泥石流区内建筑的工程,在对泥石流的治理上也要注意从上到下(从源头区—径流区—堆积区)综合治理,要结合当地具体环境,因势利导地进行总体设计,诸项措施配套进行。这里粗略地介绍几种常用的工程治理措施,仅供读者参考。

(1) 蓄水、引水工程。一般在水体补给区修建调洪水库、引水渠和截流水沟等。调洪水库的设计标准要比灌溉水库的标准高,适当考虑提高设计烈度,以防地震时水库溃决,形成特大的泥石流和水灾。引水渠可按一般水渠工程设计。截流沟的设计同滑坡的截流沟,在施工中保证质量,严防漏水。

(2) 拦挡工程。包括拦沙坝、谷坊、挡土墙和护坡,按一般土建工程建筑设计施工。

(3) 排导工程。包括排导沟、渡槽、急流槽、导流堤、顺水坝等,多数建在流通区和堆积区。

(4) 停淤工程。包括停淤场和拦淤库。一般建在下游开阔平坦的河床段或平坦低洼的堆积扇上。通常与导流堤、拦淤堤和溢流堰共同组成。导流堤和拦淤堤的设计与排导沟、导流堰的设计大体相同;溢流堰的设计与拦沙坝及溢流口的设计相似,但应注意溢流堰的位置选择与两侧拦淤堤(或沟岸)的衔接。

(5) 改土工程。包括改田改土和轮耕等。一般泥石流的沟坡上不宜造梯田,尤其在崩塌地区,当做出地震预报之后绝对禁止耕作。梯田、道埂需要用块石加固,沟渠洼地里修梯田时,留有足够宽度和深度的排水沟。

3. 临震对策

(1) 进行滑坡动态监测。短临预报期间,应对村、镇以及要害建筑物附近的滑坡进行监测。可用形变方法,如水平形变网,垂直、水平位仪,倾斜仪,电阻应变片等进行滑坡和滑坡体上建筑物的变形观测:选择滑坡体上钻孔、泉、民用井等进行地下水水温、水位、水化学成分动态观测,以掌握滑坡稳定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滑坡和泥石流活动情况。

(2)实施滑坡和泥石流紧急工程措施。短临预报期内,应对重要建筑物附近的潜在滑坡、泥石流采取紧急工程措施。可以改变滑坡体的外形,采用后部挖方削减,前部填土夯实的方法,加强滑坡的稳定性,减少滑动的危险性。用引导工程改变滑坡、泥石流原来的滑向和流向,使其不能成害;在滑体内和松散固体物质中,要加宽各种排水沟和钻孔,尽量把地表水和地下水排出滑坡区和泥石流形成区。要对一些特殊地区或特殊泥石流抓紧进行整治,用水泥浆通过浅钻和浅井进行加压灌注,用电渗等方法固结松散物质;用化学凝固剂胶结矿渣,以防止矿渣液化泥石流。

(3) 危险区内的群众疏散。对危险区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权衡投资效益,确定采用工程措施还是采取搬迁。对于不能用工程整治或工程整治经济效益很低的危险滑坡、泥石流,应对居住和建立在滑坡体上和滑坡堆积区、泥石流堆积区、淤塞区、流经区的居民、工厂、矿山进行搬迁疏散。搬迁应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安排。

4. 灾害发生时对策

当滑坡、泥石流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紧急发出危险性警报,并因时、因地进行躲避。

(1) 滑坡的躲避。当滑坡体下滑时,应垂直滑坡前进方向逃跑,在滑坡堆积区应向两侧高处跑,不能向滑坡正对面山上跑;滑体上的人应尽快跑到安全地段。

(2) 崩塌和滚石的躲避。崩塌体积小,距离不远,崩塌往往伴随滚石造成灾害,躲避时也要往两侧逃跑。当逃跑不及时,可以躺在地沟或陡坎下。

(3) 泥石流的躲避。泥石流的流速与地形坡度有关。坡度越陡,泥石流的比降就越大,它的流速越快。一般流速每秒钟5~6米,最快的达每秒钟15米。在泥石流的流经区和堆积区只要听到泥石流的声音和发出的泥石流警报时,立即向主河道两岸的高山地区安全地带逃跑。在泥石流通过区两岸和泥石流注入主河道的对岸处要跑到相当的高度才安全。

5. 震后对策

震后,应迅速派人调查,根据情况,救治同发型滑坡、泥石流带来的灾害;采取措施,防治后发型滑坡、泥石流的发生。

(1) 人员救护。在滑坡体上,由于滑动,房屋倒塌,可造成人员伤亡。在泥石流通过区,两岸和边缘区由于冲击物的推移,房屋倒塌;在泥石流的流经区或堆积区内,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下部被摧毁,但上部可能保存,这些房屋内的人员尚可成活,应组织人员搜寻这些毁坏的建筑物,救护人员。有时地震泥石流往往多处同时暴发,山头被包围,成为孤岛,且其常有幸存者,应及时进行救护。必要时,应空投食品、衣物、药品等,或使用直升机救人。

(2) 清除堆积物。首先清除交通要道上的堆积物,恢复交通。其次,清理工厂、矿山的重要机器设备。

(3) 防治后发型滑坡和泥石流。为防治后发型滑坡、泥石流,震后应进行紧急调查,确定近期危险区和震后雨季危险区,根据情况,实施紧急工程、搬迁等措施,把后发型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减小到最低限度。具体对策,详见本节临震对策。

(4) 重建家园的选址。应总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教训,科学地选择重建家园的地址,要避开沟谷两岸以及滑坡体、泥石流流通区,选择开阔、较高的平地或在完整的基岩上建房。

第四节  地震次生水灾

地震次生水灾是指因地震造成的地形及水工建筑的破坏导致的洪水泛滥。还有另一类小型的水患,如震后喷砂冒水,蓄水池、水塔的破坏等,因单次灾害较小,为区别起见,称之为地震水害。本节主要阐述水灾对策。

 

  地震次生水灾的危害性

地震水灾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虽然世界上发生的地震水灾次数较少,但单次灾害的伤亡损失严重,有的甚至要大于地震的直接灾害,因而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

 

  地震水灾的成因及特点

1. 成因

(1) 地震滑坡、泥石流堵塞河流。强烈地震造成山崩、滑坡或泥石流,大量的岩石、泥土填入河谷,堆坝截流蓄水,淹没河谷两岸的城镇、村庄、土地。随着蓄水量增多,或遇余震时,即崩决,蓄水奔出,可造成下游的灾害。

(2) 地震滑坡、泥石流填入湖泊、水库。山区的湖泊,一般都几面环山,水库一般是利用山间谷地筑坝蓄水,湖、库周围坡度较大,蓄水后影响坡体稳定。地震时,周围山体容易引起滑坡。滑坡填入湖泊、水库,使水位上升,外流形成灾害。

(3) 地震破坏水利工程建筑。有的水利工程建筑震前未设防或地震烈度超过设防烈度,有的水利工程建筑年久失修,地震时容易造成破坏形成水害。

(4) 地面陷落注水。地震时,由于构造运动或振动,断块下陷,地下洞穴或采空区塌陷,造成大面积陷落,当湖、海、河或地下水注入后即可成灾。

(5) 地震破坏矿井涌水。

(6) 地震海啸引起沿海水灾。

(7) 喷水冒砂。在地震作用下,地下浅层的水和砂涌出地面,形成喷水冒砂。喷出的砂水淹没农田,淹死农作物,使土壤盐渍化,毁坏机井、水渠、盐田、道路。

(8)地震破坏蓄水池、水塔、屋顶蓄水物。

2. 特点

(1)地震水灾的危险主要来自地震滑坡、泥石流。据世界地震水灾资料统计,大的地震水灾几乎都是由地震滑坡、泥石流,堵塞河道,注入湖海、水库引起的,约占70%。

(2)地震水灾多发生在雨季。雨季发生的地震,极易产生滑坡、泥石流。雨季水源丰富,库满、水流急,为水灾提供了大量的物质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在雨季发生的地震水灾约占90%。

(3) 地震水灾造成损失严重、水害分布广。虽然世界上发生的有记载的地震水灾次数不多,但水灾的损失超过地震直接损失的比例较大。

(4)水灾的受灾区域为山区的湖泊、水库、河流的沿岸及其下游区;水害主要为盆地、平原。

 

  地震水灾对策

针对地震水灾、水害的特点,地震水灾对策应贯彻以下原则:①以预防为主,把水灾杜绝在产生之前;②重视薄弱环节,对河流堤坝、泥石流、滑坡引起的水灾应予充分重视。

1. 中长期对策

(1) 合理选择水利工程建筑的场地,应严格按照《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场地应尽量选择对建筑物抗震相对有利地段,库区及邻近地区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有蠕滑断层地段和大滑坡体,以及易于产生泥石流地区。

(2) 在震区建筑的各种水利工程应按规定设防,对于1级挡水水工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和遭受地震的危险性,可在基本烈度基础上提高一度设防。对其他特殊需要采用较基本烈度为高的设计烈度时,应经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

(3) 进行地震水灾危险性调查,制定防灾计划。当中期预报发出后,震区政府应指定有关部门,根据历史地震资料及可能发生的地震,进行地震水灾的危险性分析,确定地震水灾发生的可能危险区段,制定防灾计划,及时有步骤地实施,工作做在地震发生之前。

(4) 对各种原有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普查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制订方案,限期完成加固。

(5) 治理水库、湖泊、河流沿岸的滑坡、泥石流危险区段。在地震水灾危险性调查的基础上,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库、湖泊、河流沿岸的滑坡、泥石流危及区段,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必要的工程治理。

(6) 离开地震水灾危险区进行建筑。为避免水灾造成损失,应尽量离开地震水灾危险区建筑房屋、公路、铁路、变电站、危险品仓库等设施。可参照水利部门防洪系统的有关规定。

2. 短临对策

当短期或临震预报发出后,处于预报区的政府应立即成立防治地震水灾指挥机构,负责地震水灾的预防及治理的统一指挥,采取紧急措施:

(1) 巡查监视。立即组织水库、湖泊、河流沿岸水利部门或群众进行巡查监视。监视滑坡、泥石流、堤坝的动态;加强水文观测,掌握气象情况,有情况及时上报。

(2) 搬迁撤离。对已确定的地震水灾危险地段又无法排除的,应迅速组织单位和群众做好撤离危险区的准备;可同时将贵重仪表、重要档案、生活必需品撤出危险区。

(3)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排水。对于可能被地震破坏的蓄水池、水塔及屋顶蓄水设备,对水库、湖泊的水应根据水文、气象情况,地震发生的紧急程度及生产生活用水的得失,权衡考虑,作好适当放水的准备,以便减轻危险性程度。

3. 震后对策

(1) 紧急巡查,加强监视,及时排除险情。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群众对水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加强联络,报告,及时处理险情,防止或减少地震水灾的可能损失。检查内容有:各种水工建筑及水利设施有无破坏,河流是否有危险段,沿岸滑坡、泥石流发生及河流被堵情况等。监视的主要内容有:河流水文水位动态,降雨动态,滑坡、泥石流及堵坝等动态。此外,巡查队伍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联络工具。

(2) 紧急抢修水利设施。应对被破坏的水利设施进行紧急抢修。对危险性较大的建筑应加固。

(3) 人工疏流排水。河流及排水系统被堵,短期内可大量增加蓄水。对于有可能造成水灾的河流、水库、湖泊等,当地政府要及时组织人员疏通,排掉蓄水,清除危险。

(4) 爆炸决堤排水。主要是对地震时被堵断的河流,在短期内有造成水灾而又来不及人工疏流和排水的堵坝,可用爆炸决堤排掉蓄水。

(5) 紧急搬迁躲避。对于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水灾,应立即组织下游人民搬迁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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